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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大学2017年招生资讯权威解读

  •       发表时间: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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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长江大学2017年招生资讯权威解读

    2017-06-20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4742亩,校舍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9.7亿元。现有国家级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74个,校内外实习基地34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335万册,中外文期刊2456种,电子文献10000GB,各类中外文文摘和全文数据库68个。建有体育馆、综合训练馆、游泳馆和足球、网球等场地,各类体育运动场馆设施齐全。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5个学科博士点, 1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一些顶尖级的学科在全国排前10,如在2012年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位列第4名,“地球物理学”位列第5名,“风景园林学”位列第7名,“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位列第9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全校现有“双聘院士5人,教授334人,副教授84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994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8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0人,博士生导师109名,硕士生导师近800人。

    学校设有98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其中有6个国家特色专业; 11个湖北省品牌专业;9个专业入选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学校现有2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6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其中,2个优势学科、6个特色学科、8个重点(培育)学科。13个重点学科设有“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现有35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实验示范中心。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单位,湖北省石油学科研究生创新基地,与国内40家石油企业和82个县级以上政府、地方企业建立了校企(地)合作关系,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爱尔兰、韩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近40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向美国、英国、韩国、日本、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国家选派留学生;同时在美国、加拿大、韩国、越南、巴基斯坦、约旦、尼泊尔、加纳等26个国家招收来华留学生。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师生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努力践行“长大长新”校训,积极营造“求实、进取、创业、报国”优良校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招生规模:7940人

    理工类5829人,文史996人,艺术类595人,体育类220人、中职类300人。

    在湖北省招生5303,其中理工类3804人,文史745人,艺术类300人,体育类154人、中职类300人。

     

    招生专业:72个专业(类)

    理工类专业44个,文史类专业2个,文理兼招专业19个,艺术类专业6个、体育类专业1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

    教育部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选专业:16个

    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工程、临床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园艺、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水产养殖学、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9个

     

    农学(生物育种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植物保护、自动化、应用化学、地理信息科学。

     

    33个专业按14个大类招生

     

     

    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520人

    该计划均面向湖北,与2016年持平,招生专业科类为普通文理科

     

     

     

    录取规则

     

    普通文理类、中职类进档考生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内蒙古、浙江、上海、江苏考生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在投档的考生中,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联考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在投档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与术科分之和从高到低录取。